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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机器换人补贴申请条件?凯粤公司 优质的服务

2018/9/15 17:16:46发布64次查看
机器换人的主要政策2012年3月,科技部印发《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和《服务机器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2014年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浙江地区
2013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2013年11月,浙江嘉兴市发布《嘉兴市2014年度机器换人专项行动方案》
2013年12月,浙江杭州市发布《关于开展机器换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广东地区
2014年3月,广东省经信委印发《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
2014年4月,广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年7月,佛山市顺德区发布《关于推进机器代人计划_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实施办法》
201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东莞市推进企业机器换人行动计划(2014-2016年)》
通过机器换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向机器化、自动化、集成化、智能化、生态化发展,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 一步:推进机器换人工。对于生产过程中单一、琐碎的重复性作业以及危险度高、强度大、重污染等工序,可引进相应的机械设备,既能缓解用工压力,更可降低用工及管理成本,保障安全环保生产。
第二步:推进自动换机械。虽然大部分企业已经或多或少引进了普通的机床和简单的机械设备用于生产作业,在生产过程中仍需要大量的人工干预,存在人员过多的浪费和不能产生同等价值。在此种情况下,引进自动化设备去替换普通装备,并通过自动化实现一人多机作业,有序高效生产。
第三步:推进成套换单台。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单节点的瓶颈工序进行作业改善,可以消除影响,但会导致局部高效、总体失衡,引发工序的不平衡和生产线工艺的脱节。只有新开发和重组生产工艺,平衡工序,形成连续高效集成的自动化生产线,才能实现综合效益最 大化。
第四步:推进智能换数字。已采用数字化加工设备较多的企业,采用自动检测、智能仿真、流程控制、模拟人工判断、自动故障排除等高端先进技术,并在精益生产管理、人才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升级创新,真正迈入智造时代。
政府出手扶一把: 企业可租赁购买机器人
从机械装备到汽车汽配,从家电家具到陶瓷纺织,还有制鞋、食品……
近年来,随着用工荒的加剧,“机器换人”已经日益成为传统企业的潮流和趋势,对于传统制造业种类繁多且规模庞大的佛山而言,这种需求显得愈加迫切。
“佛山传统产业比重特别大,以民营企业为主。虽然很多企业意识到必须转型,但又很犹豫,拿不定主意。政府这时就发挥了‘有形的手’的作用,想了很多办法来‘扶一把’‘送一程’。”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 任刘长虹说。
佛山高新区先后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佛山高新区机器人行业应用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推动区内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并设立了1000万元的机器人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区内应用国产机器人系统进行自动化改造的企业,成立智能装备投 资引导基 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机器人产业,对区内机器人企业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最 高可达1000万元。
(三)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
1.依法在佛山市登记注册,主营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的企业。
2.申报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发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开展机器人相关的业务收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0%。
4.经营业绩(须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
(1)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其中上一年度机器人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
(2)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机器人整机100台以上。
(3)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200套(件)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5.所在区已出台区级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或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认定办法的,申报企业须为区级骨干企业;所在区未出台相关政策的,且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6.机器人设备要求:
(1)申请机器人设备的销售时间应在项目申报通知时间的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器人设备开具最后一期的销售发.票的时间为准)。
(2)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申报机器人设备要求仅限于销售予佛山市外的工业制造业企业用于生产制造等环节。
(四)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
1.依法在佛山市登记注册,主营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的企业。
2.申报企业上一年度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不少于10人。
3.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开展机器人相关的业务收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0%。
4.申报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的上一年度机器人设备(或关键零部件)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申报时,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上一年度机器人设备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6.所在区已出台区级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或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认定办法的,申报企业须为区级培育企业;所在区未出台相关政策的,且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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