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括“婚前公证”、“财产协议”等在内的各种“婚姻保证书”出现在婚姻生活中,其中多数内容为一方如违反双方协议,将受到惩罚;如果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等。然而,“婚内保证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君子协定”,当事人想以此在离婚诉讼中争得主动,仅靠保证书是无法办到的,还要有合法的证据配合才能真正实现。
婚内保证书主要是出轨方在出轨之后向配偶保证不出轨,并约定了不遵守的惩罚。婚内保证书如果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现行法律,是合法有效的。若内容涉及到限制人身权利的部分则无效。在实践中,婚内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明出轨的证据使用。
男女结婚本应是恩恩爱爱,和谐共处。但现实中由于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屡现报端,加剧了不少夫妻要求对方写婚内保证书的行为,不少保证书通常是夫妻一方自行书写的协议,一方写的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具体内容。
如何判断一方写的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效?首先,婚内保证书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由哪一方来书写,夫妻双方都可以写,找律师也是可以的。其次,婚姻保证书这个说法并不是法律术语,通常在法律上将婚姻保证书视为夫妻双方的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效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常州婚姻咨询,曹月轮专业的婚姻律师,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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