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之间,除了合伙人可以参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之外,律师之间在业务上都是平等关系(授薪律师除外),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虽然当事人与律师的委托合同都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签定,但实际上律师事务所一般对于承办律师并没有选择安排的权利,只能安排委托人指定的律师或者已与委托人谈妥的具体承办律师。
从律师工作的这些特征和工作方式来看,显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与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有着明显的差别。《劳动法》所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关系,只有用人单位才有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劳动者个人并不需要具有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虽然有点岗位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某种职业资格,但这种职业资格并不能独立成为经营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内容,劳动者个人不需要对企业经营负责,只需要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欢迎咨询。
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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