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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者提出的污染物排放许可申请,排污许可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职责范围的,应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寮步排污许可证换证,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受理方式: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电子化、窗口化等快捷、便利的方式受理污染物排放许可申请,公开信息,东莞申请排污许可证,优质服务,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排污许可证的载明事项:
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正本应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持有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副本除载明前款规定事项外,还应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标准;
(二)排污口的数量,各排污口的编号、名称、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速率、方式、去向以及时段、季节要求;
(三)产生污染物的主要工艺、设备;
(四)污染物处理设施种类和能力;
(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报告要求;
(六)定期检验记录;
(七)有总量控制义务的排污者,其排污许可证中应当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数量及时限;
(八)有清洁生产审核义务的排污者,其排污许可证中应当规定清洁生产审核结果的要求;
(九)其他应执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
粤绿环保(图)_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_排污许可证由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废水废气噪音治理工程及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证中水回用工程”等业务,公司拥有“粤绿环保”等品牌。专注于污水处理设备等行业,在广东 东莞 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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