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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遗赠纠纷律师

2018/9/1 18:22:28发布88次查看
  • 业务分类: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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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遗赠纠纷律师陈律师‌‌金牌团‌‌队‌‌ ‌‌1‌‌36 32229800,专注继承法23年,丰富的行业经验,我们值得信赖。我们的执业理念: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法律服务。只要您有法律上的需要,我们团队必定竭尽所能,为您排忧解难。广州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地铁5、6号线区庄站b2及1号线东山口c出口一、受遗赠人、与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二、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三、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五、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六、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七、遗赠附有义务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八、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九、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十、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遗赠纠纷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3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陈健斌)
张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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