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3日下午,国家体育总局在京举行“全民健身日”新闻发布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副局冯建中、群体司司长盛志国、政法司司长张剑以及在京各主要新闻媒体。
在会上首先由张剑司长宣读了国院关于批准设立“全民健身日”的批复。在批复中国院同意自2009年起,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其后刘鹏局表示设立“全民健身日”是对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这一中华民族百年梦圆的庄严时刻的最好纪念,意义深远。他披露说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关于节日的名称,有多种建议,如“体育节”、“国家体育日”、“全民健身日”等。而绝大多数意见认为,节日的名称应当突出“全民健身”,“关于节日的时间,也有不同建议,比如6月10日、8月8日、春季或秋季适当的时间等。在所有建议中,倾向于8月8日的最多。理由是,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全民对体育的关注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中国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从扩大全民健身节日的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人们更广泛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弘扬积极向上的奥林匹克精神,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角度讲,8月8日最为理想。”刘鹏局介绍说。
中国的首部《体育法》于1995年获得通过,同年国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此后又有一系列体育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中国的体育人口占可统计的7—70岁总人口的33.9%,有60.7%的城市居民到各类体育俱乐部参加健身活动。旨在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的“全民健身计划”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倡导全民做到每天参加一次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学会两种以上健身方法,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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