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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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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3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一、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价格、质量要求、面积、物业管理方式、交付日期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六、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七、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施工合同。
2、商品房预售方案。
3、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4、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九、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广州鑫霆律所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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