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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费涨价将引蝴蝶效应 美国投资移民者应该如何应对?

2017/4/2 13:23:19发布264次查看ip:101.229.231.41发布人:111

10月24日,美国正式公布了美国移民入籍申请费用涨价的公告,由此再度引发美国移民涨价蝴蝶效应。12月9日之后,美国投资移民会涨价吗?投资人应该如何应对?
EB-5投资或将直接涨价到120万美元
根据HR5992提案的重新定义,现有的EB-5投资项目大部分不属于目标就业区。一旦该提案获得通过,现有大部分EB-5项目的法定投资额,或许要从50万美元涨价到120万美元,不是80万美元,已作出投资的须补缴投资款70万美元(约500万人民币),而不是30万美元!
为何会涨价?12月9日之后涨价可能性多大?
EB-5投资移民作为市场最火爆、含金量最高的移民项目,其投资额度(TEA地区的项目)20多年来一直维持在50万美元的低位,在其他移民大国纷纷提升投资门槛的背景下,这种价格实属“亲民”且“价廉”。
12月9日之后,美国EB-5投资移民变政的可能性极其大!美国国会内部已对EB-5变政下足了决心,并表示要在12月9日之前的最后几天内,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不想涨价怎么办?选择受豁免的EB-5项目
HR5992新提案对豁免权做了界定,在享有豁免权的情形下,EB-5投资人在原有法案下所作的投资和创造就业的计算方法,均不受新法案的影响。
EB-5投资人在以下情形下享有豁免权:
一是EB-5投资人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已将I-526递交至移民局;
二是EB-5投资人若在2015年6月1日之后,新法案生效之前将I-526申请递交移民局,则必须投资2015年6月1日之前已向移民局递交I-526样本申请的项目,或者投资新法案生效前已获I-526样本批准的项目。
新法案生效以后,递交I-526申请的投资人,无论投资什么项目,均不享受豁免权。
所以,当前投资人只有投资已获I-526样本批准的项目,并且在新法案生效前完成递件,EB-5投资人享有豁免权,不受涨价,目标就业区重新定义及就业计算方法变更的影响!
若选择未获I-526样本批准,但已于2015年6月1日将样本申请递交至移民局的项目,虽有可能暂时获得豁免,但若样本申请一旦被拒,EB-5投资人不得不重新递件,原享有的豁免权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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