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状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否科学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税源的流失、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新商事体制的改革,企业所得税征管户快速增长,新生的经济类型和经济业态不断涌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产生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下企业都需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工作:
(1)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则需要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纳税人则应依照企业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并在年度终了时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在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企业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
企业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需要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则是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企业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同时,企业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将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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