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情况表明,除变速器、安全气囊、轮胎等质量问题外,车内异味已成为车主投诉最集中的问题之一。
由于缺少相关管控标准和法律依据,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为满足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的要求,生产企业不断改进内饰结构设计,使用更多的新材料、新工艺(尤其是非金属材料和黏合剂),导致车内污染物积聚;另一方面,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成分复杂,且车内空间狭小、密闭性好,极易对驾乘人员的健康产生影响。
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有关机构进行的检测和研究表明,车内空气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烃类、醛类、酮类物质等,多达几百种。2012年3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正式实施。《指南》确定了8种主要控制物质,即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并规定了浓度要求。考虑到汽车企业的承受能力,当时这份标准还属于推荐性标准,希望引导优势车企自觉参照执行,并不具有强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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