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
如同任何一个概念一样,关于 第三方物流的理解和解释,可谓是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 第三方物流的各种定义中,可将其分为广义的第三方物流和狭义的第三方物流。这里讨论的是狭义的 第三方物流,即第三方物流是以物流服务或者物流交易为参照来定义第三方物流的。 第三方物流可以理解为物流的实际需求方或称 收货人(假定为*一方)和物流的实际供给方或称发货人(假定为第二方)之外的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利用第三方的资源通过合约向*一方提供的物流服务。基于这种理解,全部利用自身资源提供 物流服务的物流不是 第三方物流,也就是说,判断是否为第三方物流,或者说第三方物流的界定条件,就是分析 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时是否利用了外部资源或者外包。
在 美国的有关专业著作中,将 第三方物流供应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一部分 物流活动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可以分为与运营相关的服务以及二者兼而有之的服务三种类型。无论那种形态都必须高于过去的一般运输者(common carrier)和合同运输业者(contract carrier)所提供的服务。”
广义
广义的 第三方物流是借用了广义的“第三方”思想,以商品交易为参照来定义第三方物流的,这种定义的含义是商品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的物流服务就是第三方物流。按照这种理解,无论是买方承担的 物流还是卖方承担的物流都不是 第三方物流,除此之外的任何一方都是第三方物流。那么,在 中国,那些为交易双方提供 物流服务的仓储运输企业都是 第三方物流企业。那些由进行交易的企业投资的 物流企业由于在法律上与投资人是不同法人,其提供的物流服务也可以认为是 第三方物流。因此,这种 第三方物流的定义过于广泛。
中山市张氏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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