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惠济区合同纠纷律师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提供。我们是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 郑州专业从事:婚姻律师,离婚律师,离婚起诉状,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金牌律师—王利云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婚前房产不会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郑州合同纠纷律师,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双方婚前财产或夫妻财产合同纠纷律师,首次宣布这个环节要特别注意,因为这是最大的问题。大部分财产合同纠纷律师费,所以订婚或已婚夫妇一定要注意,因为财产问题的额外总是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所以专业离婚律师建议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
优秀律师—王利云
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王利云
13633857015
郑州市文化路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