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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财税答疑 财税政策解读

2017/5/17 7:19:18发布290次查看ip:101.229.231.41发布人:111
中财讯教育培训集团旗下公司“中财讯瑞昌财学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财讯财税筹划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共同合作,以专业角度及敏锐的眼光来解析各种关于财税方面的疑问,只为了让大家能够对财税本身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有直观的认识,无论是合法纳税还是统筹公司运作等都有便捷之处。
例如  财税答疑第20期
答疑一: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回复意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
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 号)规定:一般纳税人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
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
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
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
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
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再例如  财税答疑第21期
答疑二: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土地增值税征免如何规定?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38 号)第八条第
一款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
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 号)
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
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
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
(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
和 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
字〔1995〕48 号)规定:“十三、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
计税的问题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
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第八条(一)项
的免税规定。”
再例如:财税政策解读第161期
主体内容:
一、名叫“放下”的狗——越有责任心,越要懂得松弛二、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续管理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不同计算口径总结    四、房地产开发成本4步解谜五、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与核算    六、资产重组中代偿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七、个税手续费返还也成了“麻烦”八、土地取得方式决定地价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九、先开具票后提供服务的税务操作    十、“私车公用”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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