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01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不能留有遗漏。
02
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03
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04
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05
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06
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a应申请补发证明。
07
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08
商标变更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
1、 企业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清晰的商标图样的电子文档
商标使用的具体商品名称和类别
2、自然人作为注册人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执照(注册商标使用范围与经营范围一致,登记人商标申请人为同一人)
商标使用的具体商品名称和类别;
清晰的商标图样的电子文档
一元商标
181684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