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舞蹈
亦称舞会舞(ballroom dance)泛指欧洲文艺复兴以来流行于宫廷舞会和近代流行于各种社交场所的舞蹈。名称和所用舞曲,以及基本舞步、队形、风格和舞蹈表演顺序多为因循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国民间舞蹈的特点。
布朗特、小步舞、加沃特、波洛奈兹、连德勒、波尔卡、马祖卡、加洛普、华尔兹曾先后风靡过欧洲各国宫廷。法国大革命以后,宫廷舞会的形式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阶层交往的需要,大众化的公共舞厅在欧洲大陆应运而生,并逐渐取代宫廷舞会成为社交活动中的主要场所。舞步简单易学,形式自由,便于即兴发挥和宣泄情感的舞蹈在公共舞厅备受青睐,社交舞因而很快融入了平民阶层的文化生活。
民间舞蹈
泛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受民俗文化制约,即兴表演但风格相对稳定、以自娱为主要功能的舞蹈形式。不同地区、国家、民族的民间舞蹈,由于受生存环境、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民族性格、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因素影响,以及受表演者的年龄、性别等生理条件所限,在表演技巧和风格上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异。民间舞不乏朴实无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等特点,历来都是各国古典舞、宫廷舞和专业舞蹈创业不可或缺的素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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