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5.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受理机关将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入围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申请人对本人各单项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提交复核申诉。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公示结束后7日内,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于11月15日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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