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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1 18:03:54发布261次查看ip:101.229.231.41发布人:111

广州知名公司破产专家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18802052186 QQ:894527609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新公司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破产清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解释】本条是对破产清算的规定。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以其全部资产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清偿,清偿不足的部分不再进行清偿。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目前立法机关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企业破产法。在新的企业破产法施行后,应依照该法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以了结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破产清算组在收集管理破产财产的基础上,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和处理;二是用变卖破产财产的价款支付破产费用,清偿优先受偿人,然后将剩余金额在所有破产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 地铁:三号线林和西地铁D口 手 机:18802052186 邮 件:894527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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