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因为了解所以信赖,期待您的咨询---王俊义 专业从事北京医疗美容执业资格许可证审批、诊所代办审批、口腔门诊审批、中西医门诊部审批、医院审批等代理业务的资深团队,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要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将全力为您提供精确完美的解决方案。 医疗机构设立步骤:核名---选址---核址---立项---筹建---消防---环保---卫生---验收---发证 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