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national level)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mian)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mian)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mian)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mian)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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