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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本地限购第三套房 已批预售项目禁止调价

2017/5/8 16:18:53发布277次查看ip:101.229.231.41发布人:111

11月14日晚,武汉发布升级版楼市调控政策,提出强化住房限购限贷措施、切实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应、严防土地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等六大措施。
具体来看,此次调控政策升级区域与10月3日限贷限购区域相同,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这也就意味着,新城区仍不在此次政策调整范围之内。
在限购区域内,购房政策更加严格。其中,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申请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为30%。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在上述区域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70%。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与此前政策相比,此次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本地人被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果购买的第二套商品住房为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50%上调至70%,买房成本明显增加。
与此同时,对于外地人,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两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对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这一新的政策表明,提供两年社保或个税证明成为外地人购房必要条件,同时新政也堵住了突击补缴社保、个税的漏洞。
此外,新政还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的规定。今后,相关主管部门将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方案规则,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严格参照周边同类型销售项目或本项目前期价格,指导企业理性定价。对于不接受价格指导的,暂缓核发预售证。对于已批住房预售项目,在预售期间,销售价格一律不得调整。
同时,全市将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对所有在建在售商品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采取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还将对所有中介类门店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中介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经纪机构合规经营,树立行业诚信意识,切实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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