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孕妇赴港生子成为问题,可以追溯到2001 年的庄丰源案。庄丰源的父母都是内地人,1997 年9 月赴港探亲期间在香港生下了他,此后一直由拥有香港居留权的祖父照顾。香港政府入境处根据《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为由,要将庄丰源遣返回内地。 但香港高等法院和香港终审法院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相继裁定庄丰源胜诉,判定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权。本案中,司法者从人的基本权利高于一切出发,故将公民的生命权、居住权放在了更高的地位,作出了庄丰源拥有居港权的判决。因为香港的法律体系采用英美法系,判例法是其重要特点。 基于法院的本案判决从而对以后的判决具有了法律规范效力。根据入境处记录,当年共有6762 人受庄丰源案裁决影响获香港居留权。这宗首例的判决也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 2013年,香港全面禁止内地“双非孕妇”来香港生子,那么近些年内地孕妇赴港生子都是合法的吗?去香港生子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其实原理就是香港没有全面禁止大陆孕妇去香港生孩子,也就是说,只要条件符合(即不是内地“双非孕妇”),香港是不会拒绝你去香港生孩子的。现在去香港生孩子的合法方法途径还是有很多的,比如探亲、留学、外国护照、工作签证等方式到香港生孩子,其中通过探亲的方式去香港生孩子就是很普遍的。 香港妇幼服务公司的宗旨是:信誉为先,客户第一,尽力尽责做好细节,充分了解客户,时时沟通,让我们的服务超越客户的期望,提供赴港生子,香港产子,香港生宝宝,香港生孩子,赴港产子咨询服务。详情请咨询:13715133003 http://www.hk932.com 微信公众号:hk-ym-k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