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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古今书画院
公司介绍
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经文化部批准。成立于1988年9月,是从事中国书法艺术研究和教育的专业机构,在全国拥有数千名会员。名誉院长杨静仁(国务院副总理),第一任院长王遐举,第二任院长杨植林。第三任院长柳倩。第四任名誉院长启功、刘炳森,艺术顾问柳倩,院长启笛(袁守启)。法人代表李永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精神,顺应国内外文化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于2003年在北京成立了文化企业——北京东方古今书画研究院。
本院成立以来,以弘扬中国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中国书法艺术,促进国内外书法艺术交流为宗旨,严格遵守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一系列书法艺术研究和书法艺术教育的普及工作。为促进国内外书法艺术家之间的艺术交流,本院相继举办了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全国书画作品展、全国各民族大团结书画作品展、庆祝建国50周年全国书法作品展、共和国开国将军书法作品展、庆祝建军75周年全国书法作品展、中国中青年书法作品赴日本展、中国中青年书法作品展赴韩国展等书画交流活动,赢得了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为真正体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相互依靠、相为互动的重要关系,北京东方古今书画研究院已与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合署开展工作,系部门健全、设施齐备、服务配套的书画学术研究与教育和文化市场服务机构。其宗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中华民族书画艺术,推进我国书画艺术研究事业,促进国内外书画艺术交流。以市场运做的方式为我国广大书画艺术家的艺术作品进入文化市场搭建桥梁和展示平台,为振兴和繁荣中华民族书画艺术贡献力量。主要任务是:从事中国书画艺术研究工作;培养中青年书画艺术家;发掘我国青年书画艺术人才;开展国内外书画艺术交流;举办国内中青年个人书画作品展,为书画作品转化为艺术产品提供良好的服务;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研讨书画理论和艺术动态;开展中国书画教育事业;为我国文化事业服务。
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和北京东方古今书画研究院愿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继承和发展中国书画艺术、促进国内外书画艺术家之间的交流,使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健康有续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联系人: |
闵海滨
先生
(艺术委员会主任) |
电话: |
010-68863056 |
传真: |
010-68863056 |
地址: |
北京
北京市
石景山区北辛安路61号 |
邮编: |
100041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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